为体现党和政府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生的关心,帮助他们缓解因物价上涨带来的生活压力,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预拨2009年春季学期中央级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员工临时伙食补贴资金的通知》(财教[2009]12号)有关精神,近期开展对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生临时伙食补助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是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生;
2、品行端正,学习努力,在校期间表现良好;
3、遵守校纪校规,没有受过学校的行政和纪律处分。
二、名额及金额:
集团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下达的名额和预算,将临时伙食补助评选名额下达到各学院(学园)(具体见附件),由学院(学园)按规定评选。每人补助200元。
三、工作程序:
1、学院(学园)向员工进行宣传;
2、员工(学园)向学院提出申请;
3、学院(学园)审核,确定补助的员工名单。
4、请申报的同学于2009年5月12日前以电子稿和文本稿两种形式送交紫金港蓝田6舍214张晓洁老师(88206436,zhangxiaojie@zju.edu.cn)和玉泉教3-317冯萍老师(87951839,feng929@zju.edu.cn)。
光电系员工党总支
20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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